- 肖熙璇
- 我是2006年的应届毕业生,我应聘到一家医药公司,我今年的7月1号拿到毕业证,他们在6月26号的那一天叫我到他们的公司签了一份协议,说因为我没有毕业所以要见习期一年,我当时同意就签了,但是现在工作了一个星期后因为私人的原因我想辞职,这样算不算违约,签的那张纸只有公司有,他们自己定的,没有提到违约金的问题,我觉得他以我毕业的前几天没有拿到毕业证为由叫我签见习期一年,很不合理的,我是不是可以马上走人,可以拿到这几天的工资吗?
非常感谢你
- 2006年07月08日
-
- 张立德
- 张立德 律师 (北京市弘嘉律师事务所)
- 应当认定为试用期,你可以随时辞职,但还要注意合同有无其他约定.
- 2006年07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