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elen
- 您好!请问:我今年刚毕业,还没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时被一公司录用,签了一份就业协议书,写明服务期两年,试用期三个月,违约金2000。
我3月27号报到开始上班,到今天6月26号,算来刚好满了三个月,还没有转正。但我不想做这个工作了,提出辞职,单位要我赔付就业协议上的违约金2000和不知道从哪冒出来的培训费2000,我上班的时候没有参加公司的任何培训!我觉得不合理,不打算交,还没转正档案应该没转到单位吧?但是学校已经把我的报到证发了,上面写的是现在的公司,我还没拿去报到,但是协议书上也写了档案转到公司所属的开发区劳动局,我怕不交钱会扣我的档案。
到底试用期什么情况为违约?这样的赔付合理合法吗?谢谢!
- 2006年0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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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殿生
- 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
- 试用期不存在违约的情况。
- 2006年0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