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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帮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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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yto
单位在99年12月底与我签定了4年的劳动合同,合同规定了下列条件的职工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从事涉及通信和商业机密。绝密工作,在规定的保密期内的(解密期为6个月)。
2003年职工代表大会又通过了新的规章制度,即规定核心部门员工辞职必须提前半年通知单位,并且要在单位度过半年解密期才可以离职,违者要交5万元。
请问,我的劳动合同并没有规定违约金额,我现在辞职必须交这5万元吗?
2003年08月13日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不交
2003年08月15日
问题标签: 劳动合同 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