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yulanger
- 我是2004届应届毕业生,在求职到现在这公司时,面试时谈到劳动合同时,单位负责面试的领导说一年,可真去工作了,签合同时单位又拿出了一封5年的服务期限,而且服务期限上的违约金高的吓人,说什么按少服务多少年就罚多少月的企业平均工资,这平均工资有3000多,我是新来的,其实每月拿的都不到1400,当时放在面前也不可能不签啊,要不还没工作按我的毕业协议书上签的就要陪2000,我是农村来的,哪有那么多钱,再说了那时已经到了8月了,再找起工作也不容易啊,现在想跳也不容易啊,我想问一下这钱一定要赔吗?
- 2004年09月29日
-
-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你不签定就可以了
- 2004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