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文斌
- 王律师您好:
我的工作地在北京,我有一个关于档案的处理的问题,希望您能够指点。
我毕业的时候和一家单位签了10年的合同,档案也随着到了给单位,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我干了1年后就离职了。现在单位叫把档案拿走,可是目前确实拿不出违约金,我想问的问题就是,如果我不提走档案的话,那个单位对我的档案的处理有那些可能,同时很想知道档案对于我来说到底意味着什么(因为它里面有什么东西我个人很难知道,包括一些人为的恶意的东西),如果我就不要这个档案了会有些什么事情发生。
谢谢!
刘文斌
- 2003年0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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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显清
- 单位已经过了时效,不应收你违约金。
- 2003年03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