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小个
- 您好!
我是某省属高校教师,来校2年,合同期限6年,,给了10万元的安家费和购房补贴。今年考上公费、定向博士,学校不同意,只能被迫辞职。但是学校要求赔偿违约金4万,每年一万,另外安家费和购房补贴要按比例返还,即7万左右。但是,当时合同约定只有每年1万元的违约金,返还安家费和购房补贴的规定是校内文件,且签订协议是并未告知。
请问,学校的要求是否合理?另外,现在时间紧急,急于办手续,不能与其闹僵,否则恐怕档案也提不出来。
亟盼回信,谢谢!
- 2006年0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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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殿生
- 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
- 如果未你所说的文件仅是学校校内文件,签订合同时你并不知道,则不能扣。
- 2006年0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