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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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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树琼花
尊敬的贾律师您好!
我在一家私立学校上班,签了五年的合同现在已经工作了两年半,由于一些原因我于1月14日向领导提出了辞职,并上交了辞职信(打印的包括名字),可是领导不想让我走。请问如果到下学期开学即3月4日我不来上班的话,算不算违约呢?会不会赔偿违约金呢?另外对于辞职还需要证据吗?如果需要的话都需要哪些证据呢?如何获得这些证据呢?急切盼望您的回复,深表感谢!工作顺利!
2007年01月22日
贾富春
北京道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著名劳动法专家
劳动合同未满,你可以辞职,但是要看你们的劳动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如果约定服务期未满需要支付违约金。你就必须支付违约金。至于你辞职的证据你可以当面交给对方让他写收条,或者邮政快递,对方签收的单子都可以做证据。
2007年01月23日
问题标签: 劳动合同 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