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伟
- 我由于没有请假离开单位两个月,回单位后单位通知要将我除名。请问在我离开期间,单位并没有经过让我限期返回等任何批评教育的手段下,作出将我除名的决定是否合理?除名后劳动合同自行解除,我是否还要交违约金?合同上只是约定我提前提出终止合同才交纳违约金。
- 2004年0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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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律师认为单位是正确的。
- 2004年02月08日
- 刘伟
- 杨律师,您好:我犯错在先,认了,但在单位没有经过让我限期返回上班等批评教育的程序,是不是违反了除名的法定程序。除名是不是欠妥呢?
- 1970年0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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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不违法的。
- 2004年0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