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先生
- 我们公司准备给进行专项培训, 但是要签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如果违约, 按以下公式计算违约金,(1000+培训费60个月)*未干满的月份数,请问这种计算公式合法吗,我已经签了合同,因为我想干两年再走,当时我问培训费是多少,人事部没做明确回复,还有, 公司说那个1000是什么机会成本费用,我想问下, 就是两年后我走的话, 能行吗, 要按上面那个公式赔很多钱吗,如果公司不让走应该怎么办?
- 2009年03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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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贾富春
- 北京道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著名劳动法专家
-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 2009年03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