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army
- 你好,我是一名刚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公司刚把我的就业协议寄过来,可是我发现上面写的跟当初我们的约定不一样啊,请问:1。就业协议书算不算正式的合同啊,如果不算,那上面的约定生不生效啊,还可不可以修改上面的约定啊,因为公司写这些的时候没跟我商量啊,那这些补充协议还生效么,是不是要双方协商才行啊 2。见习期是不是就是试用期啊,怎么我的见习期6个月啊,我同学的都是3个月啊,能不能协商修改啊 3。当初公司没说要我签这么长时间的,怎么现在补充协议写的跟以前说的不一样了,他要我签3年以上啊,这3年以上还没具体说清期限,是不是到正式合同的时候必须按这上面写的时间算啊,还有他上面写的工资跟当初说的也不一样 4.我在网上看到这段话:(如果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没有签署劳动合同,仅在聘书、录用通知或其他书面文件中约定了试用期的,视作为对劳动合同的约定,试用期的期限视作为劳动合同的期限。同样的,仅约定了试用期内薪资,则该薪资被视为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报酬,如果用人单位还约定了转正后薪资,则转正后薪资被视为劳动报酬,试用期薪资约定无效。员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支付相当于转正薪资的工资。)是对的么,正好我的协议书上也写了见习期和转正后的工资,是不是像上面说的,按正式工的工资算见习期的工资啊
- 2006年0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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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东升
- 律师建议你要求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否则你就不签
- 2006年04月06日
- jarmy
- 如果我不签的话,那我岂不是要交违约金啊,因为我在上面已经签字了,不过签字的日期在公司填写补充协议之前,因为我是在公司没有填写补充协议之前就寄过去的,公司也没跟我协商啊,请问这样协议书生不生效
- 1970年0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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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东升
- 既然你已经签字了就是有效的
- 2006年04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