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应为应届毕业生缴纳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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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静
- 杨律师:
您好!
我是一名软件开发人员,于2000年7月毕业,来到北京一家公司任职,由于一些原因,我于去年10月离开原来的公司。原来的公司要我们缴纳一笔为数不少的违约金。但在我原来在该公司工作的一年2个月当中,公司没有为我们交纳一分钱的保险金。公司的领导告诉我们,北京市人事局规定应届毕业生在第一年(实习期)公司可以不用缴纳保险金。我想咨询一下,公司领导说的这样的规定是否成立?!如果不成立,公司每月应为我们缴纳的保险金额是多少?我们该如何解决这样的问题?
- 2002年0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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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泽普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公司的说法不对,北京市人事局也无权制订这样的规定,建议你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2002年0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