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迷糊
- 在与公司签订的合同中,有如下两款:
九(六)、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为乙方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有关手续,但乙方应安劳动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3、甲已任何一方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向对方缴纳违约金,其数额:甲方违约时,向乙方赔偿乙方六个月当月应发工资;乙方违约时,向甲方赔偿乙方六个月当月应发工资;
十二(五)乙方在合同期内违约时,甲方不予办理任何手续。
去年,领取公司房款;签订相关协议中规定要在公司工作三年,三年内解除合同,全部归还房款。否则不给办理任何手续。
合同变更:本合同延期至2004年7月19日,违约金该为当月应发工资三倍。
请问:
1、一个月前,我提交了辞职申请,但是目前公司让我全部归还房款和违约金,房款比较清楚,但是违约金如何计算?
2、我是根据房款协议才和公司续签的合同,这样是否我归还了房款,就不需要交违约金,两者是什么关系?
3、公司目前让我先还房款和违约金,否则不予办理任何手续,这样是否合法?
4、合同条款中前后是否一致,有效?
- 2003年0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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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请你与律师电话联系
- 2003年0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