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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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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伟
你好,我于2001.7大学毕业后跟一家钢铁企业签定了5年劳动合同,其中实习期一年,我于2003.9辞职,单位让我交纳15000元的违约金,可合同上并未注明,只是有这么一条:“违约金按单位有关规定执行”。我每月工资也就六七百元,请问违约金是否太多,合同是否合法。
2004年03月23日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不合法的
2004年03月24日
问题标签: 工资 劳动合同 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