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illiam
- 我是2003届大学本科毕业生,03/02/2003
来公司报到,一个月后签订就业协议,5/20返回学校做毕业设计,7月1号正式毕业返回公司,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自7月21号为起始日,合同期限两年。我现在想离职,请问杨律师我会交多少违约金呢?我们签订合同中未约定约定违约金的数额。再请问我能否通过合法的途径与公司解除合同,以避免交违约金呢?
- 2003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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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没有违约金的,赶快走。
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30天后离开公司。
- 2003年0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