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熊晓
- 杨律师,您好!我和公司签订了五年的协议,每年还要签订一份劳动合同。今年因为家里父母的原因,我必须要辞职回家照顾生病的家人,无法履行五年的协议。这种情况下,我提前三十天向公司递交了辞职信,顺利完成工作的移交,没有给公司带来任何经济上的损失。我想请问这样我还需要向公司交违约金吗?如果需要,那违约金额是按协议赔偿,还是按照一年一签的合同赔偿呢?期待您的回复。谢谢!
- 2004年06月10日
-
-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不需要的
- 2004年06月10日
- 熊晓
- 非常感谢杨律师在百忙中给我的回复。
- 1970年0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