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汪鑫
- 我是04年7月签到哈尔滨某高校当老师的,05年六月份我打算辞职,当时来学校的时候我与学校签订了为期五年的劳动合同,其中第一年实试用期,每年的违约金是二千五百元,但是我05年六月份辞职是在试用期内,1、请问我用交违约金么?2、如果学校不同意我辞职,我是不是可以自己自动离职?3、如果学校让我交违约金10000元,否则就不给我档案,这种做法是否合法?我应该交么?(因为我打算辞职后考研,档案非常重要, 我现在的档案存放在人才市场学校的一个代理站,如果我辞职成功,我可以自己去人才市场把档案改派么}万分感谢!!!
- 2005年0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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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律师建议你与单位协商,否则你档案问题就无法解决的。
- 2005年0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