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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要承担违约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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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新强
我是2005年4月到一家国企工作。并签订了劳动合同。由于个人原因,所以现在12月13日我想要离开该公司。可是当初和我和公司签了合同,而且有违约金,我相单方面解除合同?可是又怕承担违约金,请问我该怎么办才不用承担违约金。我想过辞职,如果公司不批准,我又该怎么办呢!?我应该怎么办?我进公司没有进行培训!!!希望能回复!谢谢!
2005年12月13日
陈殿生
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
你想提前解除合同,就应当按合同约定支票违约金 。
2005年12月14日
问题标签: 劳动合同 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