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先生
- 您好:我工作有半年多的时间,由于种种原因想跳槽,
我们当初签了五年的合同,合同上说违约金是5万,
公司让我交违约金是这8个月收入,我想问这样合法吗?
当初公司在学校给我们培训过,
培训协议上讲如果毕业以后不跟公司签合同交培训费3000,
毕业后我签了,进入公司以后共有一个周的培训,以后的培训都没有参加,
我想只交招聘费用和一点培训费用.
这样合适吗?公司总部在北京,
我当时是跟北京公司签的合同,
我在上海这边工作.您能给我一点指点吗?
是不是北京工作不足一年的只交半年的违约金就可以了啊?
- 2007年03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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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东升
- 律师个人认为违约金约定的太高了,你可以要求法院变更的
- 2007年03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