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my Fan
- 我在一所高校当老师。2002年9月经学校批准带薪脱产读研,当时与学校签订了研后服务合同(合同规定:毕业后必须回校工作五年,若违反此条,需赔偿违约金5万)。
现因老公不在工作单位所在地,2005年7月读研毕业后,我即向学校提出辞职,并愿意如数赔付违约金5万。但学校以缺少师资力量为由不批准我的辞职。
请问,学校有权不批准我的辞职么?如我辞职后离校,学校有权对我进行旷工之类的处分么?
- 2005年0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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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驰
- 劳动合同本来就是双方自愿签订的,不能强制,既然你都愿意支付违约金了,学校应当让你辞职。
- 2005年08月22日